2021/10/11

徐永泰:格達費之子的學位與蔡總統的論文/LSE與UoL的困窘

 

2019-12-02,原始出處:https://www.worldjournal.com/6654945/上下兩篇

 

前言

2002年利比亞領袖格達費的兒子賽夫,進入倫敦政經學院(LSE)研究所,經過6年取得哲學博士。利比亞政府因為資助LSE經費發展北非研究計劃,與LSE互動,LSE校長還一度擔任利比亞政府經濟改革的顧問。賽夫得到博士學位後,利比亞資金陸陸續續進入LSE,英國與利比亞關係惡化後,LSE學生強烈抗議,社會輿論痛批韃伐,校長Sir Howard Davies辭職,表面上好像結案。事實上,這段過程曲折離奇,情節起伏緊湊。LSE是倫敦聯合大學(Federated University of London)18個分校的一份子。在2008年以前,LSE的學位是由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UoL)代為頒發,如果學位已經頒發,LSE想撤回這個PhD也有困難。2008年後UoL決定讓LSE自己頒發學位,以別於UoL,也各自對頒發的學位負責。

為什麼要將賽夫與蔡總統兩個人的學位和論文來比較呢?原因是兩人都在LSE先後求學,他們的論文都遭受到民眾的質疑,LSE是兩者間的最大公約數,LSE和UoL是唯一能夠給各種疑團據實回答的機構。

賽夫在LSE的求學過程

2002年剛滿30歲的賽夫‧格達費來到LSE。他的身分特殊,他父親穆罕默.格達費是統治利比亞近40年的政治強人。利比亞是世界第17疆域大的國家,人口少,石油貯量豐富,2010年間每日產量達150萬桶。賽夫是父親的第二個妻子所生,因聰明而受寵,在首都黎波里大學(Tripoli)念完機械工程學,前往奧地利深造拿過碩士學位,2003年又拿到LSE 的M.Sc.碩士,2008年取得哲學博士(Ph.D),還具有繪畫能力,能說阿德英法四國語言,生活上是個紈袴子弟,經常舉行派對,與英國名流和美女同進出。英國王子安德魯曾在白金漢宮宴請過他。

2008年英國與利比亞的關係惡化,LSE被英國主要媒體(包括Guardian 衛報)抨擊,賽夫學位也被質疑,最終醜聞爆發。2011年LSE委託校外機構(當時校內的作業已經缺乏公信力)作出Woolf Inquiry獨立報告 (http://www.lse.ac.uk/News/News-Assets/PDFs/The-Woolf-Inquiry-Report-An-inquiry-into-LSEs-links-with-Libya-and-lessons-to-be-learned-London-School-of-Economics-and-Political-Sciences.pdf)。哈利. 沃夫爵士(Lord Harry Woolf) 是英國退休大法官,德高望重,為LSE重金聘用,用了七個月(2011年3月到10月),長達185頁,向社會大眾交代LSE 與利比亞的關係,和LSE在這個醜聞事件中應當學到了什麼教訓。

賽夫希望在LSE攻讀政治學博士,但政治和公共行政兩系都認為他沒有足夠社會科學基礎,不同意他直接念博士,只能先進哲學政策和社會價值碩士班(M.Sc.in PPSV Philosophy Policy and Social Value),他念了一年,2003年取得M.Sc.學位,想繼續攻讀政治學博士,政治系沒有答應。

賽夫是格達費愛子,經濟條件富裕,想念的科系和他本科機械系不對稱,學校就給予協助,既然政治系不收,那麼就試哲學系。哲學系起初也不同意他直接念博士班,經過商議過程,被哲學系收下進入Mphil/PhD 碩博士課程班,還幫他找到一個準博士生作助教。學校院際之間的意見混亂模糊,最終在一種不清楚的情況下讓賽夫進入博士班,沃夫報告中指出這是學校犯的錯誤。

2003到2008的五年漫長期間,賽夫正值青壯年約35歲,又是格達費指定的接班人,參與利比亞供應歐洲的石油業務,經常坐私人飛機出差。學校指定的準博士生陪他補習功課,一星期四天在飛往歐洲大陸的私人飛機上,賽夫在飛機上接洽業務電話不停,有空才與助教討論功課,談談停停,停停談談,助教變成空中書僮。

賽夫怎麼寫他的論文過程,如今已不可考,坊間說是以賽夫捐助的利比亞Monitor Group基金會的槍手代勞,但找不到直接證據。沃夫約談了54個教職員和校方單位,資料相當豐富,最大遺憾是無法約談到賽夫本人,因為他此時已被叛軍逮捕入獄。

賽夫的論文題目是“ The role of civil society in the democratisation of global governance institutions: from 'soft power' to collective decision-making? ”(文明社會世界政府組織民主化扮演的角色:從軟實力到決策集團?)。根據LSE學生記錄,他曾有過四個有名有姓的指導老師,博士口試時兩個主考官(LSE 的Dr. Baron Meghnad Desai,及南漢普頓大學的Prof. Antony McGrew),LSE哲學系有全部記錄。根據兩位口試考官的考評記錄,賽夫的口試過程並不是百分之百順利,經考官要求賽夫更改論文部分,更改後才完成博士資格程序。通過口試過程,記錄(Board of Studies)完整,頒授學位,板上釘釘,是一個如假包換的學位,無法撤回。

賽夫通過口試2008年10月31日之後的六星期,他的指導老師海德教授(Prof. Held)向賽夫建議捐錢給LSE創辦全球政治學(Global Governance),擴大招生,促進利比亞現代和民主化。導師向已經過口試的學生要錢辦學,創造雙贏,未有不可。雙方同意數字是150萬英鎊,分五年給付。說巧不巧,2008年第一筆賽夫名下基金會15萬英鎊進LSE戶頭,剛好是頒授博士學位給賽夫的同一天,此事被攻擊成學位與捐助有對價關係。事實上,口試通過是六週前的事。只因此時英國與利比亞關係惡化, 英國政府已經沒收格達費政權在英國約10億英鎊的資產,媒體輿論開始攻擊賽夫以錢施惠,趁機打落水狗。

2011年2月利比亞內戰開始, 同年10月格達費被叛軍擊斃,賽夫則逃往利比亞南方, 11月被捕,2015年被判死刑,經世界人道組織求情,因他曾有幫助利比亞現代化的貢獻。他于2017年被釋放,苟延殘喘迄今。求學的歷程和緊接來的戰亂環環相扣,像部精彩連續劇。可謂:博士誠可貴,誠信價更高,若為生命故,兩者皆可拋。

諷刺的是當賽夫身陷牢獄,LSE和倫敦大學的學生仍要求LSE應當退回利比亞的捐贈,甚至一度還強行佔領校長辦公室抗議。英國最暢銷的Daily Mail于3月7日報導,逃亡中的賽夫憤憤不平地對記者說:「幾個月前我在倫敦演講時(Oct 2010),他們(LSE)還把我當貴賓,現在那些”懦夫們”已經背叛。」(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SE%E2%80%93Gaddafi_affair)

切斷利比亞關係,UoL沒有撤回學位

沃夫報告說,LSE教授向賽夫要求捐助獎學金的時候,動機「合理正當」。在LSE 理事會 (council) 幾次會議中,所有與會理事也從未反對接受來自利比亞的資金。利比亞內戰爆發瞬間,英國輿論和社會價值與利比亞政府的獨裁制度產生衝突,所有原先與利比亞有關的學術單位都被嚴格檢驗。可是賽夫的口試記錄證明學位是真的,LSE 的立場尷尬無比。在學生抗議、媒體韃伐下,導致校長Howard Davies一人下台平息紛爭。校長下台之後,倫敦大學校仍決定不撤銷賽夫的學位,畢竟博士論文和口試記錄完整,如果撤銷學位,就是否定所有口試教授的人格和尊嚴。沃夫的結論:LSE 做錯的是不應當與一個暴政政權合作,接受其資助,而不是頒予賽夫博士學位的過程,所以UoL沒有撤回。

詭異的是LSE校長Howard Davies辭職後,不久反高升為英國皇家蘇格蘭銀行(Royal Scotland Bank)的總裁,這正是英國人處理事務的圓融或圓滑之處。

沃夫獨立報告給LSE的建議:

沃夫獨立報告提出LSE在此案中的主要錯誤如下:

1.賽夫入學成為PhD生的過程模糊不清。

2.學校學術和行政單位(財務)管理上有嚴重失誤。

3.學校發展太快,從1976到1982年間,LSE 學生從4,000人增到11,000人,作為一個私人公司投資LSE, 收入成長三倍,但管理法規和相關學術道德監督單位未能與時俱進。

4.接受利比亞的捐贈審查欠嚴謹,與不符合英國利益的格達費政府作學術夥伴,牴觸英國利益。

他在結論中給LSE提出多點建議(參閱Woolf Inquiry P. 142-143),筆者選出幾項最重要的參考如下:

1.LSE必須建立起道德法規(Ethics Code)和成立學術倫理委員會(Ethics Committee),學校必須遵行和經常自我檢查, 避免影響到學校名譽。

2.學校必須確保收博士生的標準和過程前後一致,嚴格把關入學資格。

5.學校必須嚴格規定學生的研究是獨立的,不可以接受外力幫助,任何有疑的部分必須調查。

7.學校的所有學術單位必須隨時保持警覺,對師生的操守嚴格監督。

8-15.有關來自學校之外的捐贈,學校必須嚴格檢驗,校友會和學校開發處(ODAR:Office of Development and Alumni Relations)需建立健全捐贈法規,確保學術倫理不相違背。

必須了解,2008年是一個UoL和LSE頒發學位的分界時間點:在這之前UoL 代為頒發LSE 畢業學生的學位;2008之後LSE 自己頒發學位。(參考https://en.wikipedia.org/wiki/University_of_London) 賽夫的學位是2008年UoL 頒授的,UoL為此替LSE扛了責任。

LSE與蔡總統的論文和學位間的重重謎團

LSE和UoL在沃夫報告出爐後的九年之內,似乎又重蹈覆轍,再次面臨學術倫理問題。棘手的是蔡總統的論文門案例(1983)是賽夫案子的20年前,學校自我調查的難度更高,學校信譽再一次被嚴重挑戰。這一次橫跨36年的懸案,再一次將UoL捲入風暴,主要的問題還是發生在LSE:

A.為什麼蔡總統的私人論文拷貝在離開學校36年後,才于2019年6月送進LSE的婦女圖書館?這本私人論文拷貝與其他LSE同學的論文外觀和呈現格式均不一樣,而且是以「書籍」登錄在婦女圖書館。

B.為什麼存放蔡總統私人論文拷貝在婦女圖書館,而不在收納博士論文的Senate House Library和 IALS Library?

C.為什麼Senate House Library和IALS Library迄今仍然看不到蔡總統的論文拷貝?

D.為什麼 LSE 提不出誰是她的博士指導老師?拿不出口試考官的考評記錄?

關於上述問題,LSE始終不能給一個完整答案。LSE 的官網於2019年10月8日發文說明她曾寫論文“ 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于1984年獲得LSE的PhD 法學博士,學位由UoL頒授。但LSE的聲明與UoL圖書館的說明矛盾,圖書館說沒有收到論文,LSE官網聲明說有,真相到底如何?有關蔡總統取得學位的口試資料在UoL 的資料室,還是在LSE的資料室? 兩個單位必有一個要負責說明,如果將這記錄一次公開,必能杜悠悠之口,將所有疑問擺平,為什麼就是不能呢?

2019年11月8日LSE資料部門回信聲明1984年的學位是UoL頒發的,因此儲存口試考評報告(Examiner's Joint Report)資料的責任不在LSE。如果有,應當在頒發學位的UoL。LSE似乎又將責任推給了UoL。 不過LSE資料部門的回答,的確證明LSE的官網聲明稿嚴重誤導。如果沒有口試考評報告,怎麼能證明學位取得的手續是完整的呢?這不是自相矛盾?

LSE/ UoL當今面對的窘況:

1.賽夫的學位與蔡總統學位論文兩個案例問題發生的背景不同。賽夫的學位頒授後, 出現的是英國/利比亞關係的政治問題,在中東的問題上美英/利比亞的政策是對立的。利比亞獨裁政府倒台後,LSE切斷與利比亞的財務關係,LSE校長和校務委員會相關單位做了自清專案,成立學術倫理委員會,損傷的名譽似乎在2011年底止血。

2.蔡總統的學位和論文疑點,純粹是學術倫理問題。LSE 和 UoL 分別是審核論文和頒發學位單位,不應彼此互推責任。LSE 說學位不是我們頒發的, UoL說我們只負責頒發學位,中間缺少一塊通過博士論文口試的過程和記錄。那麼誰要負責提出說明呢?

3.據總統府的說法,蔡總統從1983年繳交論文和 1984年取得學位,到2019年補送私人論文書籍到婦女圖書館,前後橫跨36年。如有瑕疵,豈不是傷了數十年的UoL和LSE校譽?目前LSE既提不出1983/4年的博士口試考評記錄,又解釋不清楚為什麼事隔36年後,才于今年6月將一本書登錄到婦女圖書館當論文,2019年10月此一私人散頁紙本又由台灣國圖館轉錄成電子檔。這種種不符正常呈交論文規範的動作,讓人不得不啟疑竇。

4.這種種疑點已經推到了University of London 和 LSE的大門。蔡總統所屬的LSE法律系照理都存有檔案,或者是沒有經過口試的過程而沒有檔案。既然LSE資料檔案室(LSE Information and Records)說LSE法律系沒有這種資料,那麼這個法律博士學位是怎麼頒發的?LSE不能僅靠發表聲明,而對取得學位的口試過程做模糊交代。是否LSE無法提出證明,而將責任推給UoL?

5.UoL則保持緘默,目前尚未說明。UoL不是當時LSE學術的直接監督部門,又怎能提出博士論文主考官的考評記錄?這包括誰是兩位口試官(一位LSE本校教授,和一位外校教授)?論文是不是一次過關?需不需要修改?這不是UoL 可以憑空提出的,不是嗎?

UoL 和 LSE最終需要回答的問題

拿出1983年蔡總統博士論文口試考後的考官綜合記錄和報告,以證明頒發學位程序的完整性。拿得出就解決一切疑點,拿不出的話,也不能避重就輕,一直拖延下去,這不但讓校譽嚴重受損,更加重外界對蔡總統的名譽質疑,這正是LSE或 UoL進退兩難,最困窘之處。



徐永泰:上雙鎖的潘多拉盒子

 

2019-09-23,原始出處:https://www.worldjournal.com/6521373/article-%e4%b8%8a%e9%9b%99%e9%8e%96%e7%9a%84%e6%bd%98%e5%a4%9a%e6%8b%89%e7%9b%92%e5%ad%90%ef%bc%8f%e8%94%a1%e8%8b%b1%e6%96%87%e8%ab%96%e6%96%87%e8%ae%80%e5%be%8c%e6%84%9f-ii-%e4%b8%8a/上中下三篇

 

我上一篇文章登出後,引起很多回響,每天朋友來訊詢問關心。蔡總統也關照我,希望我評論時謹慎一點,真是謝謝她的指教。我惶恐深怕如果有什麼錯誤,會誤導社會大眾。文字陳述論文要負責任的,做為一個歷史學者,我必須審視自己的文章。上周9月13日和16日的倫敦政經學院(LSE)之行,覺得我僅能在論文形式上做描述和推論,就論文的本身來說,因為受限於在LSE閱讀論文的規定,我也無法做任何的衍生性理論,發表自己的意見。但是此刻因蔡總統的提醒,讓我覺得我有必要把自己想到的疑點做作更深入的了解。

一翻兩瞪眼的事 何須反覆討論

檢驗蔡英文總統論文的動機:

首先我要說的是,本來這是一件一翻兩瞪眼的事,哪有這麼多的盲點?讓社會大眾浪費這麼多資源每天反覆在談,還有三位教授捲入法律訴訟,費時耗力真的不值。

可是多少教授學者,為了寫論文和著作,絞盡腦汁,挑燈夜讀,有的寫了幾年也沒有畢業。有的即使順利畢業,也沒找到有保障的工作。

就我個人經驗而言,1971-1974年三年半辛苦拿到第一個牛津大學近代史碩士,此時經濟上已經窘促,無法續攻博士。畢業後前往紐約找事,碰到1974石油禁運和經濟蕭條,幾乎整整兩個月求職碰壁,最後落腳在一家公司做簿記糊口。

2006年我事業已經穩定,32年後重回牛津再攻讀經濟史博士,此時經濟條件比32年前好多了,這個博士也還是念了三年半,於2010年取得牛津大學經濟史博士學位,前後七年,論文也登錄在牛津大學和英國圖書館,並在同年在德國論文出版社出書。

看到今天總統對質疑她論文學位的三位教授提告,我感同身受,心有不平。學術界的待遇好不好大家心中有數,但學術地位是他/她們唯一的驕傲和尊嚴,學生的尊重是他/她們唯一的安慰。而今老師被告,在學生的眼中,他們信譽被質疑,好像斯文掃地。多少的老師歎息,多少的家長對學校存疑。

LSE婦女圖書館中的折磨:

我今年6月暑假赴英國牛津大學母校,撰寫我的第六本書,閒空休息時從YouTube看台灣的節目和新聞,第一次從電視上了解了這個論文門事件。對三位被提告的教授,我一個都不認識,也不知誰有什麼政治立場,但對他們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求真精神敬佩。知道他們在求真相,為學術圈爭取一塊乾淨空間。

看了「童溫層」直播節目,我想在這裡特別向兩位主持人童小姐和楊先生致敬(我也不認識他們),他們抽絲剝繭、公平公正地耐心分析,讓我學到很多貿易法的知識,對照我在LSE抄的筆記,慢慢看懂了蔡總統最近送進LSE圖書館的這本嶄新外殼的論文本。我滿同意童小姐說的,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線這一句話。

9月13號中秋節那一天星期五,我一個人在英國,無心賞月,就去了倫敦政經學院,閱讀這一本篇充滿爭議性的,世界上唯一的蔡英文總統的論文拷貝,一本畢業35年後出現的「私人」論文拷貝。

我今年71歲,剛動完手術,經常要上廁所,身體狀況大不如前。從牛津去倫敦搭公車、走路、坐火車、轉地鐵兩次,吸地鐵的髒空氣,來回一趟要五個小時。週末LSE圖書館檔案室休息,我星期一再去,一共看了兩次。

在倫敦政經學院看這篇論文時,被要求不准拍照不准影印不准帶鋼筆手機等限制我已說過。但不能帶水進去喝,這就難過了。上廁所必須將拿到手中的論文重新放還玻璃櫃,上完廁所再回來看,重新取出,坐在被指定的位子,旁邊的圖書管理員不時用懷疑的眼光監視,偶爾假裝經過我位子旁邊,看看我的筆尖是不是帶有攝像頭?這與我在牛津聖約翰學院的圖書館,望著窗外美麗的花園,自己有一個大桌子,安安靜靜的讀書,是一天壤之別的對比。LSE這樣對待一位年過70的學究,為什麼?不過,這到底是不是LSE的問題呢?

我第一天看到論文的時間已經剩下不多,沒有上廁所,也沒有喝水。週一再去了上下午,為了加緊抄寫,也忍了沒有去廁所,當然閱讀期間,也沒有喝水。結果星期一晚回到牛津後就咳嗽感冒。

我寫的讀後感報告很長,報社要登必須要有足夠的版面,光排版就占掉整頁,其他廣告都排不進,報社一定損失不少收入吧?但我堅持,報社如果要登,不可刪改或刪減文字,必須接受我的條件:照單全收,一字不改,完全登出。

感謝報社維持中立持平立場和尊重我的要求。紙本版面可以做到,電子報則分成三個部分由報社數位平台發出。我過去出了五本書,卻很少在報章雜誌發表短的文章,尤其在政治方面。我沒有任何動機,只想替幾位被提告的教授和關心政治人物誠信的大眾提供一些我個人看到的資料,這是我寫第一篇讀後感的原始動機。感冒一直沒好,我更沒有準備要寫Part II。

但是看到蔡總統的回應媒體時說「論文不是在那裡嗎?」又引起我的好奇心,把想到的幾個重要問題一併提出:

誰在設限?為什麼要設限?

誰在設限?為什麼要設限?在LSE婦女圖書館那裡的論文拷貝是什麼年代的版本?是論文嗎?還是私人文件?誰擁有這本新論文的版權(copyright)?

到底是誰在設限?為什麼要設限?在LSE圖書館看一本受限制的書,飽受煎熬,不能引用,就沒有正面的學術貢獻。向誰投訴?管控設限來自何方?如果你花了一個月慢慢手抄全本論文,你還是不能引述論文延伸的信息,又達成什麼學術目標呢?這有沒有符合英國自由法案(Th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2000)的原則?我問了圖書管理員,到底這個限制是誰的決定,有沒有時間長短?難道是永遠的嗎?圖書館員都無法回答,要我email給Clive Wilson,Library Enquiry Manager。目前也還沒有回應。

有時最困難的問題,答案就在最容易看到的地方。

LSE官網站登錄的這本論文是2019年6月28日登錄,論文著作版權是屬於蔡英文的私人拷貝:首先在閱讀它前,圖書管理員提醒我要看這本論文封面上的白色封套「讀前聲明」,上面是這樣寫的:

我知道這本論文的所有權屬於作者,如果沒有得到作者本人(蔡英文)的書寫同意書不准翻印、引用,和引述衍生出來的訊息。本圖書館一般允許大家閱讀,但基於目前大家對這本論文的興趣,除非得到作者的允許我們決定不讓任何人作拷貝或翻印

台灣在討論這件論文被限制的事情常會提出同一疑問,為什麼這樣一個高級學府會做出這樣近乎不合理又嚴格的要求?林教授和我先後提出的缺頁和質量問題,大家又問LSE怎麼可能接受這樣的論文?

論文形式已經檢驗過了,剩下的就是要檢視論文內容了,可是圖書館把不准的條件告訴你。

再來,為什麼LSE婦女讀書館檔案室可以接受一個35年前畢業生補交的博士論文拷貝?條件是什麼?

前思後想,再仔細研究我們的資料,終於我想到了答案,不敢藏私,拿出來與大家分享。

LSE圖書館的記錄,這本新論文是2019年6月28日登錄。這是蔡英文她的私人拷貝(personal copy),這份拷貝的版權屬於蔡英文(文字裡沒有說是總統),不是屬於LSE圖書館。請看下列LSE放在這本新論文封面上的備註文字:

The Copyright Declaration on all our theses states:

"I recognise that the copyright of this thesis rests with the author and that no quotation from it or information derived from it may be published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the author."

Therefore, although fair use copying is normally permitted, given the current interest in this thesis, we have therefore taken the decision to restrict copying of any part of this thesis unless the researcher already has the author's permission.

注意到“..the copyright of this thesis rests with the author.”這一句話嗎?這本論文的版權屬於作者。

A就不是B,除非是數學概念A=B。換言之,這就不可能是35年前學校要求繳納的論文,如果真是A=B,那麼這份拷貝就屬於倫敦政經學院(Property of University of London),而不是2019年才送進來的。

屬公共財產的論文沒有閱讀限制。比較一下蔡英文的同期同學論文Dr.N Rossi的博士論文就能了解。姑且不談他的論文與蔡英文論文的外形差異 (藍色vs.黑色),不是燙金的,一本是1984年的,一本是2019年的。我們先來看這本論文上面備註,它的所有權屬於倫敦大學(property of London University),存放在一般性的圖書館。除了不可以把它帶出圖書館(It may not be removed from the library),你隨時可以借閱,轉述內容,沒有限制,毫無禁忌。為什麼?因為它是屬於LSE圖書館的。

換言之,如果它是學校和作者的公共財產(public property),就必須依據學術傳承倫理,有讓學者參考引用的義務,因此誰都可以借,或引用或拷貝,即使有拷貝限制,但拍照錄音,只要合乎讀書館規定,都可以。

蔡總統這一本新拷貝不是學校的公共財產的論文,是私人的拷貝:它不是蔡英文35年後為了學校規則補交上去的,而是「存放」在學校的「私人拷貝」。除了讓你拍個外殼,概念上99%是不可以使用的。有沒有把大家說暈?如果這是蔡總統的私人拷貝,即使是複製,那麼它也不太可能是35年前按照規定繳納的那一本論文。

關於這點,林環牆教授已查證過在2019年6月28日之前,所有倫敦大學的三個圖書館(LSE Library,IALS,Senate House Library),還有匯集全世界所有博士論文的英國圖書館(British Library),蔡總統的1983年論文都沒有找到。

唯一的解釋是三個圖書館都丟了?問題是,2015年前,連論文的資訊都沒有。為什麼2015年的資料又有了呢?請看林環牆教授的獨立報告。(點這裡,看林環牆調查報告)

順便簡單介紹LSE三個圖書館的層次和類別:LSE Library是一般大學部和研究生部的一般圖書,加上歸屬LSE下面的婦女圖書館,大多藏私人文檔。IALS是法學研究圖書館,專門收集法律相關的文件,包括法律博士論文。Senate House Library(正確翻譯:法學總圖書館,英國沒有Senate,翻譯成國會圖書館有點牽強,聽起來像屬於政府機構)收集書籍品質層次最高,收集最有價值的政經圖書,包括LSE的博士論文。如果不夠詳細,請見諒和上網自查。

登記格式不同 pages vs. leaves

蔡總統論文在圖書館登錄的疑點 pages vs. leaves:

我先說幾點:第一,她的論文登記格式(Format)上面說的論文有365 pages,而不是365 leaves。如果你去查其他LSE博士論文,登錄的是多少leaves。兩者的區別,前者是一般版本的論文,後者是LSE經過驗證的正本論文。這個英文字pages vs. leaves的差別非常重要,是一般論文本和校方收錄論文本的不同。

第二,如果是LSE畢業生的博士論文,必須登錄作者所屬的科系,如經濟系或人類學系等,後面再加上London University, 而蔡總統的論文則只有登錄為名字,沒有所屬的系,直接跳到London University。

第三,蔡總統的論文登錄,加上了一個備註,「這是一本2019年提呈給圖書館的英文.蔡的個人原論文拷貝」。對其餘有興趣的可以去網上查,因為這個是LSE Library公開的資訊。

蔣介石後代把蔣介石日記寄存在美國史丹佛大學的胡佛研究院圖書館,蔣氏日記檔案只准抄看,不准影印,不准掃描,不准照相,也不准喝水,規定與LSE Women’s Library Reading一樣,因為蔣氏日記的版權還是屬於蔣家的(the copy right rests with Chiang’s family),閱讀規定就由版權所有者決定。到胡佛研究院檔案室用身分證,進去簽一份不可外洩內容的同意書,進入圖書館就必須遵守如LSE一樣或類似的嚴格閱讀規定。

胡佛圖書館對蔣家存放的唯一一本蔣介石手寫日記的解禁期從保管起到解禁是50年。什麼概念呢?現在在日記中若還找到一些爭論性文字,但不能轉述或拷貝或引用衍生,50年以後才可以。但50年以後很多人都走了,到時解禁隨便你怎麼說都行。

蔣介石日記雖然存放在胡佛圖書館內,但所有版權仍屬於蔣家後代,要定什麼樣的閱讀規矩,也是蔣家的決定。

個人存放,版權歸我:

依我個人理解,蔡英文總統處理她的論文用的可能與蔣家處理蔣介石日記同樣方式?所謂「個人存放,版權歸我」?是不是她把她的論文當成歷史垂名的蔣介石的日記請LSE同樣對待?所以這本論文立下的閱讀規矩與蔣氏日記雷同,只是不同國家不同圖書館而已。我想請問,2019年6月進入LSE圖書館登錄的論文,是不是以「存放託管」的方式登錄的?

以她的總統身分,存放一份總統私人論文拷貝珍藏版給倫敦政經學院婦女圖書館,也是LSE婦女圖書館極大的光榮,不是嗎?如果是,那不是更要大家分享和閱讀嗎?

LSE婦女圖書館在這本珍藏版上說明,如沒有作者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准刊載其內容之引述或其內容衍生的信息;加上LSE圖書證需要申請審核手續,增加閱讀困難度,而最終仍是只能看不可以引述。

對於有沒有論文的議題,吵鬧喧嘩不停,蔡總統回答記者說:不是有論文嗎?記者問她有關限制的規定,她說她不知道LSE本身有些什麼限制規定,她要去了解一下。

那麼請問蔡總統,你去了解的時候可不可以問一下,這本剛送進LSE婦女圖書館的論文拷貝封面上的有關版權和閱讀限制文字是誰要求的?如果不是LSE,請你寫信給LSE婦女圖書館檔案室,告訴他們只要是台灣同胞,統統可以看你的論文,也可以引述。如果是LSE加的,我們就根據您的信函跟LSE圖書館交涉,爭取閱讀的自由,可以嗎?

我們從這個方向去探討:誰有答案問一問就知道了,我想蔡總統應當是知道的,因為論文的版權在她手中,規定如何閱讀的條件的設限也在作者蔡總統身上,不是嗎?看到新聞說一位林姓學生跑到倫敦政經學院LSE看論文,報導說他看論文沒有任何困難。我想要知道,總統府那個部門可以拿到這個授權書?我相信很多人會去申請,包括我在內,請總統府對申請人一視同仁,都予以批准。

重點還是論文內容:

論文的品質與拿不拿到學位真的沒有直接的關係,按英國制度兩位主考官要通過一篇論文,設下的條件也不相同,有什麼特別狀況都不知道。很多對這論文有興趣的人,一直環繞在鑑別這本論文真偽的環節上,譬如長得什麼樣、為什麼35年後才updated、審查如外殼裝訂形式、內頁章節編排等。

現在看來,我們查證的恐怕只是蔡英文總統存放在LSE的一份私人物件:它可以是一幅畫,可以是日記,可以是論文草稿,也可能是35年前上交同一本論文的拷貝(因為紙殼不一樣,而內容相同)。但不會是LSE圖書館根據博士學位通過的鑑定正式程序而收錄的。如果是,那它就早已經成為倫敦大學的公共財產,所有版權就屬於倫敦大學,早就建檔入案,人人可看了。

蔡總統對我們這些學究作了隔行如隔山的評論,想來真是自慚,我們的確對蔡總統的論文奧妙無法窺視。根據目前婦女圖書館典藏室的規定,即使我閱讀後理解了全文,也無法引述評論;如果胡亂評論,受到譴責或面對法律責任。任何本來要認真學習的學者也知難而退吧?因為這一本論文是蔡英文的私人拷貝,所有版權是她的,給不給你看、怎麼使用論文的資料,必須由作者決定。

我也希望蔡英文總統她有優質的論文,與大家分享。但這個版本的論文內容無法引用轉述,我們就無法源支撐探索,無法「隔山看行」。

我們只能視這本2019年的6月論文版本為LSE的私藏檔案。它與學位的頒授、學歷的認證應當是沒有關係的。儘管左看右看前看後看,看了個夠卻不能引用,就沒有學術意義。

經認證收錄的版本 才能釋疑

大家要看的是1983年被學校收藏,作為公共財產的版本,只有那個經過認證和經過收錄的版本才能夠將一切疑問澄清。如果現在存放的新版本與1983年版本內容一樣,我們就可以正式向擁有所有版權的倫敦大學收藏正式論文的圖書館填單借閱,不受任何限制。而不是看一個版權只屬於私人,不與倫敦大學校共同擁有,閱讀必須受制於私人設定條件的這個版本。

簡言之,只有那本1983的版本才有經過考官認證的程序,有正式的登錄,和主考官口試過,做過考評的,才是倫敦大學擁有版權的正本。我們已經理出了邏輯:如果LSE圖書館有蔡總統1983年繳納的論文版,那就是公共財產,版權屬於倫敦大學,是可以借閱、可以引述的、沒有閱讀限制的。

下面是我的看法:

論文的「內容」放在保險箱裡,只有作者有鑰匙:

用大白話說吧,有沒有論文的實體?有,在LSE圖書館的特殊檔案室,看起來它像關在籠子裡,想看的人必須在LSE婦女圖書館檔案室,在限制條件下閱讀。論文的內容也可以看得到,但不可以刊載其內容之引述或其內容衍生的信息。什麼意思呢?你可以慢慢地讀三天,細細地抄三天,但不可以將內容轉說出去。你想這麼做,就必須經過作者本人的書面同意。作者不同意,雖然你千里迢迢來到這裡,你還是只能遙望著這個上了雙鎖的潘多拉盒子,不知何去何從。所謂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你即使是內行,你也沒轍。

打個比方吧,我開了個很火的餐廳,從廚房裡冒出香味,隔壁的小彭想要一探究竟,問我到底香味是怎麼產生的,想來學學。我要小彭簽一個具結書,他可以進我廚房來看,但不可以轉告別人我用什麼怎麼做出這麼香的味道和使用的材料,也不可以寫小抄或照相錄影錄音。進到廚房後發現我的香料中竟然有一種很臭的魚露作為調料,小彭發現了這個秘密出去後告訴了賀大姐,我立馬就提告,你自己衡量一下輕重,以後小彭你還要來聞嗎?有幾個勇敢的小彭呢?

試想,如果你是研究的學者教授,冒著失信去職的風險,看完蔡總統這本私藏論文後轉述內容?你敢嗎?

上了雙鎖的潘多拉盒子:

蔡英文總統這一本論文是2019年6月登錄的版本,存放在不需要認證學位的LSE婦女圖書館的檔案室。它與1983年那本必須經過驗證後登錄的論文是沒有直接關係的。前面提過,蔡總統這本新論文的借閱雖然不難,但閱讀的條件不是針對學者。有一點點收穫的是我已經看了,我不能引述,但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裡面沒有涉及兩岸的敏感政治問題。我也可以告訴你即使看了十遍,如果不能轉述或引用,再多的追風人去倫敦政經學院圖書館借閱,只是證明她有一本版權只屬於她個人的論文拷貝躺在LSE的儲藏室。越多的人去,只是越多的人告訴你,那裡有本私人論文典藏。「不是有論文嗎?」我想大家可能更有興趣的是那一本與她學位息息相關的1983年論文版本和版本的內容,是不是?

可以這麼說,這本新登錄版本私人論文的內容,好像藏在LSE婦女圖書館檔案室一個抽象的保險箱裡,但公開論文內容的鑰匙不在讀者的手上。到底在誰那裡?

誰可以把這麼一個簡單的認證問題包裝成這麼複雜的硬殼,放進上了雙鎖的潘多拉盒子裡?

作為一個中華民國的國民,我多麼希望看到自己總統的論文能夠給學術界帶來正面的學術能量,提升台灣學術地位,在世界發光。

但是我寫到這裡很累。此刻,我想回歸到平靜的日子,立馬回到美國去看家人孩子,再帶著愛犬Royal遛彎,至少牠單純多了。

徐永泰: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


2019-09-18,原始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339/4054919上中下三篇

 

引言:蔡英文總統的學歷問題引發廣泛討論,目前旅居英國牛津的徐永泰博士(D Phil. Oxon.)特別親往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閱覽蔡英文總統的博士論文,並寫下讀後感一文,由世界日報獨家刊登。

首先要說明這個具有爭議性的論文,在2019年6月前在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LSE)裡是不存在的。它在2019年6月底才登錄在LSE圖書館目錄中,也是目前在全英國圖書館唯一借閱得到的論文拷貝。那它是不是可以從英國的政經學院圖書館(LSE)像圖書一樣地借出借閱蔡英文的論文 須符四條件

此刻這唯一的一份拷貝特別放存在LSE的婦女圖書館閱讀室(The Women’s Library Reading Room),借閱它需要下面四個條件。

第一要有LSE圖書館卡才能進去。如何申請?要看符合不符合LSE的申請條件。

第二,必須在指定的LSE Women Library的特別閱讀室(Reading Room)閱讀。

第三,要在圖書管理員的監督下閱讀。

第四,必須遵守作者蔡英文的要求,和圖書館檔案室的規定,不可以翻印拍照,不可以引用內容,不可以錄音,不可以用鋼筆,不可以喝水,只可以用鉛筆抄寫筆記。

2019年9月13日星期五,適逢中秋節,我早上9:30從英國牛津出發,前往倫敦政經學院圖書館(LSE Library),目的是去借閱蔡英文總統的論文。

從牛津火車站開往倫敦Paddington Station,再轉兩次地鐵 Bakerloo Line和Central Line,抵達Holborm Station是早上10:45,再走路約5分鐘,於10:50抵達LSE 圖書館 (地址:10 Portugal St, Holborn, London WC2A 2HD)。

我已透過牛津大學先辦好LSE的圖書證,刷卡後,進入四樓婦女圖書館閱讀室 ,填妥閱讀申請表(Reading Request Form),圖書管理員告知需要等約75分鐘左右,待他們從檔案儲存處拿出來,才可以開始閱讀。

我出去吃完午餐,下午1:30 再進閱讀室。圖書管理員告訴論文已經備妥,要我將背包放進儲存箱4號,把鑰匙給我,去4號玻璃儲存櫃取論文,再坐在指定的4號位子上閱讀。不可以拍照內容 (僅可以離開時拍論文外殼),聲明這是根據作者(蔡英文)的要求,不可以影印內容或用手機拍照其他部分,不可以帶鋼筆原子筆,不可以帶水進去,不可以帶手機錄音,只可以讀和抄寫筆記,其他一概禁止。我唯一可以做的也是用鉛筆抄寫或做筆記。如果在閱讀時需要離開如廁,必須將論文交回玻璃儲存櫃保管,上完廁所後,必須再從4號玻璃儲存櫃取出,閱讀規則同上。

論文管制何時解封 館方沒答案

雖然規定很多,圖書管理員並沒有不禮貌行為,只是不時地到我桌上檢查。我好奇的問圖書管理員G.女士,為什麼有這麼嚴格的要求?一篇學術論文的封存日期,如果牽涉到專利可能是例外,但也有一定期限。她說這是LSE校方尊重作者(指蔡英文)的要求。

我再問這樣的管制有沒有期限呢?什麼時候可以解封?她無法回答,但如果有問題可以email 到C. W先生處詢問。我說他是誰呢? 她說C.W先生是專門負責某些論文的Collection Manager,而且給了我他的電郵地址。我後來又問了其他管理員,他們都看著類似SOP(標準操作手冊)的指示作同樣的回答。

我此行的目的是看論文,暫時放下其他問題,決定先坐下專心看論文主體。

我拿了鑰匙到4號玻璃儲存櫃取了論文,回到4號位子坐下,深深呼吸一口氣。我告訴自己,完完全全地客觀閱讀它,不帶任何色彩,不預設立場,不被其他的資訊影響。如果有問題的地方就記下,沒有問題就越過。

我自己在牛津大學先後寫過碩士、博士論文,取得牛津大學現代史碩士,和經濟史哲學博士,前後加起來七年多,經歷過程辛苦煎熬,難以與外人共享,甘苦只有自知。如今面對別人寫的論文,我予以同樣的尊重。

2019年9月13日下午1:50 PM,我總算拿到這本論文,它是目前全世界唯一可以借閱的一本,我立即謹慎專心的閱讀,一直到 4PM。

因為無法全部讀完,於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上午,我再度去倫敦政經學院圖書館的四樓婦女圖書館閱讀室,這一次指定3號座位,再閱讀一次,上午下午合計約4小時,再做筆記前後對照,規則同上。寫得這樣細,是因為LSE圖書館管理員也作了閱讀者的閱讀記錄。(文未完。)

來看呢?答案是不行的。那麼可不可以在LSE圖書館看呢?可以,但有條件。

論文有缺頁 多數有手改

根據LSE圖書館嚴格規定,我不能引用和轉述內容。所以我僅能作的是論文的形式報告如下:

1. 這是一本黑色外殼全新燙金字體的論文:

論文題目是“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 作者是 Ing-wen Tsai,上面寫的是 “A Thesis Submitted for the Degree of PhD The School of Economics The University of London” 時間是1983年,沒有月份。圖書編號F10034,論文編號 BLPS 21 12643479。這種燙金字體外殼是全新的。

LSE網站上的備註:這份論文是蔡英文提供的個人拷貝於2019年6月建檔,論文的首頁和其他的頁數中,沒有任何考試官(Examiners)的簽字或簽收日期。為什麼LSE可以讓一篇論文在35年後登入圖書館目錄,我沒有答案,圖書管理員也無法回答,有待LSE校方解釋。

2. 整本論文分三大部分(Three Parts):

第一部分 (Part One) 有三章 (Chapter I,II,III)(page 1-60),第二部 (Part Two) 分五章(chapter I,II,III,IV,V) (page 61-298),第三部分(Part Three)有兩章(Chapter I, II)(page 299-365)。

感謝言(Acknowledgement)1頁,論文大綱(Abstract)2頁,論文介紹(Introduction)18頁,最後參考書目引用資料來源(Bibliography,但整本論文章節中沒有看到或使用這個字,通常在論文的最後部分需要列出它)約10 頁。 全部頁數按照數字是391頁。但實際上數出來要比391要多10頁,原因如 item 9解釋。

論文有三大部分Part One: Current State of Economy, Part Two: Legal Analysis of Those Issues Mentioned Above; Part Three: Laws of Countervailing Duties.

3. 感謝言部分:

作者(蔡英文)感謝她的導師 M. J. Elliott 指導, 還有其他兩位在大學的老師(基於法律問題,這裡不能提名字)的指導方向。另外作者(蔡英文)特別謝謝一位 S女士幫她的論文打字,提到她極大的鼓勵和 Typing Ability (打字能力)和校正,幫她打字完成這篇論文。

4. 論文缺頁:

第一大部分(Part One)第一章(Chapter I)缺頁 5,6,7,8,9,10,page # 4 後就直接接到 page #10,中間不見, 沒有解釋原因。我向圖書館提出疑問為什麼缺頁,圖書管理員(S.女士)無法回答。至於缺頁問題,好像之前已有其他學者曾報導過,我只能算是另一個缺頁的見證。

5. 論文中有多處手改:

Regime,手改成Regimes,如在 Introduction (引言)處的Infrigements 中間加一個“n”字母 , 變成Infringements。又如 Page 295 Chapter 後加上 “V”(第五章),手改不像是鉛筆,是鋼筆。 Page 230,是一個章節的開始,章目(title)的 “dumping”一字,手改成“injury”。錯誤以手寫更改,比較另類。

6. 論文中用的很多字是美式拼法:

譬如 Page 299英式的Analyse,寫成 analyze,Page 358英式Subsidise 拼成Subsidize。英國老師碰到學生用美國拼法就立馬改,毫不留情。若要了解這種情況,問問在英國留過學的同學,都可以告訴你類似經驗,英國學校認為你是來拿英國學位的,所以要用英文,而不是美文。這不是對錯的問題,但這是英國文化,只有入鄉問俗沒有其他選擇。

論文三百多頁 註解不連貫

7. 每一章的結尾都有單獨的Conclusion, 總共有10個,但是沒有整個論文的總結:

我的經驗不能代表百分之百正確,博士論文應當有一個總結論點 (General Argument) 。每一個chapter後面就有結論,當然很好,但沒有連貫性的總結論,會讓每一篇讀起來像是獨立的Short Essay,而幾篇合起來成為一大板塊 (Part One,Two,Three)。

8. 每一章的註解號碼都是單獨算號碼的,全論文的註解是完全不連號的:

每一大板塊的章節的註解必須反復去查,如果是獨立的Short Essay只有數十頁沒有問題,比較容易翻到後面去查。但整篇論文三百多頁的註解不連貫,在Bibliography引用資料來源的處理就顯得雜亂。

每一章節的註解註解沒有放在一頁本身,而以星號 “*” 加號碼標識,要找註解的出處必須到每一章的結束後去找,沒有清楚索引,如何找?如果要查證作者的引用資料是否正確,只有不斷地反復翻閱,很費時間。沒有辦法立即找到相關連的頁數和內容是影響論文品質的。

當然我的經驗法則不是一定百分之百的正確,不過世界級的大學要求標準是可以查得到的,也可以以其他博士論文來對照。如今的Word 軟體可以Endnote 或Footnote 立即找到相關資料,但是在沒有Word或類似電腦軟體可以使用的80年代,論文作者必須負責建立註解和頁數的相關性和連接性。還有一些在註解中提到的作者和著作,在參考資料(Bibliography)中我也沒有看到,譬如第三部分第二章的註解5,在參考資料中就沒有找到。還有類似例子,不再重複。

9. 每一章的起頭頁是沒有號碼,也沒有在 Table of Contents 顯示出,因此,實際的頁數比數出來的391頁要多10頁以上:

照理說Table of Contents 的頁數應當是與內容頁數是一致的。 比如說Part One,Chapter I是page 61-92,但是Chapter I的 title:Economics of Subsidies 沒有頁數號碼,它既不是 page 60,也不是 page 61,是多出來沒有號碼的頁數,是疏忽嗎?

可是Chapter II (page 93-171)又也發生同樣狀況, Chapter II 的title :Subsidies Under GATT 這一頁緊連接在前一個Chapter I 的最後一頁 page 92,可是它本身卻沒有頁數號碼,而Chapter II它的正文是從下一頁page 93開始,那麼Chapter II 的title 的這一頁既不是page 92,也不是page 93,變成多出來了完全沒有號碼的一頁。

Chapter III這一頁Page172緊接著前面的171頁,但是它的章目 Law of Countervailing Duties 這一頁沒有頁數號碼,既不是Page172,也不是 Page173,這與Table of Contents 的整個頁數就不合了。

簡言之,就整個論文的連續性來說,多出來的頁數會影響到讀者參閱內容時,會翻到多餘不需要的頁數,和浪費時間。這在論文的結構中是一個忌諱。不能給考試官 (Examiners)一目了然的呈現,造成視覺上的混亂會影響論文品質。我個人認為,唯一可以解釋的原因是它可能是一篇篇單獨的 Short Essay (短論文)的集合編排,必須塞入空白頁數,這樣才會發生多出table of contents總頁數的現象。

10.Table of Contents 有五頁,很不容易懂:

論文有三大部分 (Three Parts),但它的排列卻與裡面的10個Chapters 章節平行排列,還有副標題。整個Table of Contents共有五頁,我很笨拙,看了很多遍才整理出一個頭緒。第一次閱讀者不容易從Table ofContents 中看出這個論文有三大板塊 (Three Parts)的連續性,也難以找到相關的頁數和內容章節。

論文外殼燙金 用紙像傳真copy

11. 論文的裝訂是新的,但是絕大多數的內容紙質是好像傳真的photocopy,兩邊帶黑影色澤,不知為什麼?

常理推斷,如果外殼是燙金字的硬殼,內容當是相對高品質的內頁,而不是帶黑邊色澤的傳真copy,顯得外殼和內容的紙質呈現參差不齊的對比。

論文開頭的部分頁數,卻沒有這個黑影竄邊現象,如感謝言(Acknowledgement),大綱(Abstract)和論文介紹(Introduction),與其他類似傳真photocopy的主內容呈現是不一致的。為什麼論文要用fax的拷貝來裝訂呢?不懂。

12. 作者的論文大綱(Abstract):

只簡單的說明論文有三大部分(Three Parts),沒有提及她寫這篇論文意圖達到的學術目標,而總共有多少部分的說明不是已經表現在Table of Contents 裡面了嗎?這裡重複提出,徒增論文文字數量。

13. 整個論文的三個部分:

是在介紹目前的世界經濟,分析各個國家的關稅補助和防衛機制,Part One 是Current State Economy (目前各個國家的經濟),Part Two 是Legal Analysis of Those Issues Mentioned Above (法律上分析以上提及的問題)Part Three 是Laws of Countervailing Duties (反補貼關稅的法則)。作者(蔡英文)在整篇論文介紹現況較多,很少提到自己的新論點(Argument)部分較少,在論文結尾部分僅看到一些。

14. 論文中的第三部分的結尾:

作者(蔡英文)提及某大學的兩位教授提出因應反補貼商品和對付特殊關稅的的建議 (proposals),作者(蔡英文)同意他們的看法,說她也有不同的建議,但在結論中只有敘述說法 (Argument),如有算法(Algorithm)輔助更好。也許作者認為不需要?

Word或類似軟體排印、打字打的待查證

15. 關於論文內容文字的排列,我個人覺得有問題:

此論文的大部分(共334頁)都使用了Word Processing 的軟體應用排版(Justify Format鍵)。兩邊的距離和每一行的行距是整齊的,每一段文字(paragraph)看起來都是一塊塊方的格(如下面例子)雙邊整齊,應當是Word或類似軟體的排版。

有使用Justify Format的頁數,我做了統計如下:

• 大綱(Abstract)2 pages
• Part One: Page1-92
• Part Two: page 97-196
• Part Two: 202-247
• Part Two: 253-295
• Part Three: Page 301-355
• 總共頁數 334

沒有用軟體排版(Justify 鍵)排版的部分有33頁。這有兩種可能,一是電動打字機打的,二是用電腦打字,但沒有用 Justify Format鍵的,統計如下:

Introduction Page i-xviii (18 頁)
• Part One 首頁 (沒有頁數)
• Acknowledgement (沒有頁數)
• Part Two: page 93-96
• Part Two: page 197
• Part Three: page 299-300

Part Three:page 356-364
• 總共頁數 33

為了讓大家了解,我用一段完全不相干的文字(根據規定我不可以用論文的內容)做成打字機的Format和用Word排版的 Format兩個例子作比較:

• A Sample with Typing Align Left format
• A Sample with Word Justfied Format

(圖略)

為什麼在這裡提出這些內容文字排版的問題呢?因為這與輸打論文的年代是有絕對關聯性的。

16.本篇論文的排列呈現的方式:

論文的排列呈現大部分(90%)是屬於後者 Word Justified Format,電腦排版雙邊整齊一致,應用了Word 裡面的 Justify Format 鍵,空格間用軟體計算,所以每一段(paragraph margin)整齊,這是不是80年代用打字機辦得到的?有待專家去查證,它究竟是打字機打的論文,還是Word Processor處理的?

可是為什麼還有33頁沒有使用這個Justify Format呢?為什麼同一篇論文不統一format呢?它代表什麼意義呢?最容易得到的解釋是:或許作者認為整齊不整齊沒有什麼關係,也許是疏忽。可能還有很多原因,我不知道是什麼。

但若仔細端倪 page 356-364,牽涉到論文結尾作結論的時候,這9頁與前面緊連的敘述立馬出現排列格式不一樣,為什麼?我想只有作者本人可以親自解釋,和當這篇論文能夠攤開來,讓更多的專家學者鑒定內容時,也許才會有答案。

畢業35年 圖書館才收到論文版本

以上是我看完蔡英文總統提交LSE論文做的筆記和心得,根據校方圖書館設限規定,我沒轉載論文的內容,也沒有延伸其論文的學術專業論點。作為一個歷史學的研究者,我希望能夠盡微薄的力量,在這篇論文提出形式性問題,在這一段混淆的資訊時代,我們必須謹慎地和客觀地去看問題。

在有限的時間空間和限制下,我僅能從論文本身的裝訂、頁數統計、缺頁的指出,手改部分,索引和章節排列,註解的排列和尋找方便度作整理;尋找作者意圖達到的學術貢獻,和最後對論文是否用打字機或電腦排版的缺乏一致性提出質疑,做一個綜合的報告。

蔡英文總統的這篇論文是2019年6月28日在LSE Library新編入圖書資料庫,也就是在紀錄上顯示1984年畢業後的35年,LSE圖書館才收到她的個人論文版本,而編入書目。為什麼?這也只有作者(蔡英文)本人LSE校方當局才能回答的。

這篇論文符不符合博士論文品質?是不是一篇經過驗證的博士論文?有沒有上繳論文的確實日期?有沒有經過博士論文考試?博士論文導師是誰?有沒有 PhD Log(博士生與博士導師在考試前的每一次見面會談記錄)?到底花了多少個月寫論文?兩位主考官(Examiners)是誰?有沒有主考官的口試記錄和評議?包括她有沒有交LSE 1983/4年的學費等重要資訊,都不在我這篇報告之中。

任何人若以我這份報告,做出自己的意見和揣測,將是他/她本人的問題。我只對本報告的文字負責。

另外,這篇論文在作者(蔡英文總統)的要求下,得到LSE校方的支持,設下超乎尋常的嚴格閱讀規定, 讓讀者學者費時費力的去閱讀,設限合理不合理,符不符合學術傳承倫理,要看各方面包括LSE本身對這件事是否願意解釋,我在此不做任何評論。

徐永泰 博士(D Phil. Oxon.), 寫於英國牛津 17 September 2019

(徐永泰,牛津大學近代史碩士、經濟史博士、牛津聖約翰學院開發局董事,現任美西華人學會理事長,洛杉磯公開賽創會會長和財務長。)編者註:內文插題由編輯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