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1

徐永泰:格達費之子的學位與蔡總統的論文/LSE與UoL的困窘

 

2019-12-02,原始出處:https://www.worldjournal.com/6654945/上下兩篇

 

前言

2002年利比亞領袖格達費的兒子賽夫,進入倫敦政經學院(LSE)研究所,經過6年取得哲學博士。利比亞政府因為資助LSE經費發展北非研究計劃,與LSE互動,LSE校長還一度擔任利比亞政府經濟改革的顧問。賽夫得到博士學位後,利比亞資金陸陸續續進入LSE,英國與利比亞關係惡化後,LSE學生強烈抗議,社會輿論痛批韃伐,校長Sir Howard Davies辭職,表面上好像結案。事實上,這段過程曲折離奇,情節起伏緊湊。LSE是倫敦聯合大學(Federated University of London)18個分校的一份子。在2008年以前,LSE的學位是由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UoL)代為頒發,如果學位已經頒發,LSE想撤回這個PhD也有困難。2008年後UoL決定讓LSE自己頒發學位,以別於UoL,也各自對頒發的學位負責。

為什麼要將賽夫與蔡總統兩個人的學位和論文來比較呢?原因是兩人都在LSE先後求學,他們的論文都遭受到民眾的質疑,LSE是兩者間的最大公約數,LSE和UoL是唯一能夠給各種疑團據實回答的機構。

賽夫在LSE的求學過程

2002年剛滿30歲的賽夫‧格達費來到LSE。他的身分特殊,他父親穆罕默.格達費是統治利比亞近40年的政治強人。利比亞是世界第17疆域大的國家,人口少,石油貯量豐富,2010年間每日產量達150萬桶。賽夫是父親的第二個妻子所生,因聰明而受寵,在首都黎波里大學(Tripoli)念完機械工程學,前往奧地利深造拿過碩士學位,2003年又拿到LSE 的M.Sc.碩士,2008年取得哲學博士(Ph.D),還具有繪畫能力,能說阿德英法四國語言,生活上是個紈袴子弟,經常舉行派對,與英國名流和美女同進出。英國王子安德魯曾在白金漢宮宴請過他。

2008年英國與利比亞的關係惡化,LSE被英國主要媒體(包括Guardian 衛報)抨擊,賽夫學位也被質疑,最終醜聞爆發。2011年LSE委託校外機構(當時校內的作業已經缺乏公信力)作出Woolf Inquiry獨立報告 (http://www.lse.ac.uk/News/News-Assets/PDFs/The-Woolf-Inquiry-Report-An-inquiry-into-LSEs-links-with-Libya-and-lessons-to-be-learned-London-School-of-Economics-and-Political-Sciences.pdf)。哈利. 沃夫爵士(Lord Harry Woolf) 是英國退休大法官,德高望重,為LSE重金聘用,用了七個月(2011年3月到10月),長達185頁,向社會大眾交代LSE 與利比亞的關係,和LSE在這個醜聞事件中應當學到了什麼教訓。

賽夫希望在LSE攻讀政治學博士,但政治和公共行政兩系都認為他沒有足夠社會科學基礎,不同意他直接念博士,只能先進哲學政策和社會價值碩士班(M.Sc.in PPSV Philosophy Policy and Social Value),他念了一年,2003年取得M.Sc.學位,想繼續攻讀政治學博士,政治系沒有答應。

賽夫是格達費愛子,經濟條件富裕,想念的科系和他本科機械系不對稱,學校就給予協助,既然政治系不收,那麼就試哲學系。哲學系起初也不同意他直接念博士班,經過商議過程,被哲學系收下進入Mphil/PhD 碩博士課程班,還幫他找到一個準博士生作助教。學校院際之間的意見混亂模糊,最終在一種不清楚的情況下讓賽夫進入博士班,沃夫報告中指出這是學校犯的錯誤。

2003到2008的五年漫長期間,賽夫正值青壯年約35歲,又是格達費指定的接班人,參與利比亞供應歐洲的石油業務,經常坐私人飛機出差。學校指定的準博士生陪他補習功課,一星期四天在飛往歐洲大陸的私人飛機上,賽夫在飛機上接洽業務電話不停,有空才與助教討論功課,談談停停,停停談談,助教變成空中書僮。

賽夫怎麼寫他的論文過程,如今已不可考,坊間說是以賽夫捐助的利比亞Monitor Group基金會的槍手代勞,但找不到直接證據。沃夫約談了54個教職員和校方單位,資料相當豐富,最大遺憾是無法約談到賽夫本人,因為他此時已被叛軍逮捕入獄。

賽夫的論文題目是“ The role of civil society in the democratisation of global governance institutions: from 'soft power' to collective decision-making? ”(文明社會世界政府組織民主化扮演的角色:從軟實力到決策集團?)。根據LSE學生記錄,他曾有過四個有名有姓的指導老師,博士口試時兩個主考官(LSE 的Dr. Baron Meghnad Desai,及南漢普頓大學的Prof. Antony McGrew),LSE哲學系有全部記錄。根據兩位口試考官的考評記錄,賽夫的口試過程並不是百分之百順利,經考官要求賽夫更改論文部分,更改後才完成博士資格程序。通過口試過程,記錄(Board of Studies)完整,頒授學位,板上釘釘,是一個如假包換的學位,無法撤回。

賽夫通過口試2008年10月31日之後的六星期,他的指導老師海德教授(Prof. Held)向賽夫建議捐錢給LSE創辦全球政治學(Global Governance),擴大招生,促進利比亞現代和民主化。導師向已經過口試的學生要錢辦學,創造雙贏,未有不可。雙方同意數字是150萬英鎊,分五年給付。說巧不巧,2008年第一筆賽夫名下基金會15萬英鎊進LSE戶頭,剛好是頒授博士學位給賽夫的同一天,此事被攻擊成學位與捐助有對價關係。事實上,口試通過是六週前的事。只因此時英國與利比亞關係惡化, 英國政府已經沒收格達費政權在英國約10億英鎊的資產,媒體輿論開始攻擊賽夫以錢施惠,趁機打落水狗。

2011年2月利比亞內戰開始, 同年10月格達費被叛軍擊斃,賽夫則逃往利比亞南方, 11月被捕,2015年被判死刑,經世界人道組織求情,因他曾有幫助利比亞現代化的貢獻。他于2017年被釋放,苟延殘喘迄今。求學的歷程和緊接來的戰亂環環相扣,像部精彩連續劇。可謂:博士誠可貴,誠信價更高,若為生命故,兩者皆可拋。

諷刺的是當賽夫身陷牢獄,LSE和倫敦大學的學生仍要求LSE應當退回利比亞的捐贈,甚至一度還強行佔領校長辦公室抗議。英國最暢銷的Daily Mail于3月7日報導,逃亡中的賽夫憤憤不平地對記者說:「幾個月前我在倫敦演講時(Oct 2010),他們(LSE)還把我當貴賓,現在那些”懦夫們”已經背叛。」(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SE%E2%80%93Gaddafi_affair)

切斷利比亞關係,UoL沒有撤回學位

沃夫報告說,LSE教授向賽夫要求捐助獎學金的時候,動機「合理正當」。在LSE 理事會 (council) 幾次會議中,所有與會理事也從未反對接受來自利比亞的資金。利比亞內戰爆發瞬間,英國輿論和社會價值與利比亞政府的獨裁制度產生衝突,所有原先與利比亞有關的學術單位都被嚴格檢驗。可是賽夫的口試記錄證明學位是真的,LSE 的立場尷尬無比。在學生抗議、媒體韃伐下,導致校長Howard Davies一人下台平息紛爭。校長下台之後,倫敦大學校仍決定不撤銷賽夫的學位,畢竟博士論文和口試記錄完整,如果撤銷學位,就是否定所有口試教授的人格和尊嚴。沃夫的結論:LSE 做錯的是不應當與一個暴政政權合作,接受其資助,而不是頒予賽夫博士學位的過程,所以UoL沒有撤回。

詭異的是LSE校長Howard Davies辭職後,不久反高升為英國皇家蘇格蘭銀行(Royal Scotland Bank)的總裁,這正是英國人處理事務的圓融或圓滑之處。

沃夫獨立報告給LSE的建議:

沃夫獨立報告提出LSE在此案中的主要錯誤如下:

1.賽夫入學成為PhD生的過程模糊不清。

2.學校學術和行政單位(財務)管理上有嚴重失誤。

3.學校發展太快,從1976到1982年間,LSE 學生從4,000人增到11,000人,作為一個私人公司投資LSE, 收入成長三倍,但管理法規和相關學術道德監督單位未能與時俱進。

4.接受利比亞的捐贈審查欠嚴謹,與不符合英國利益的格達費政府作學術夥伴,牴觸英國利益。

他在結論中給LSE提出多點建議(參閱Woolf Inquiry P. 142-143),筆者選出幾項最重要的參考如下:

1.LSE必須建立起道德法規(Ethics Code)和成立學術倫理委員會(Ethics Committee),學校必須遵行和經常自我檢查, 避免影響到學校名譽。

2.學校必須確保收博士生的標準和過程前後一致,嚴格把關入學資格。

5.學校必須嚴格規定學生的研究是獨立的,不可以接受外力幫助,任何有疑的部分必須調查。

7.學校的所有學術單位必須隨時保持警覺,對師生的操守嚴格監督。

8-15.有關來自學校之外的捐贈,學校必須嚴格檢驗,校友會和學校開發處(ODAR:Office of Development and Alumni Relations)需建立健全捐贈法規,確保學術倫理不相違背。

必須了解,2008年是一個UoL和LSE頒發學位的分界時間點:在這之前UoL 代為頒發LSE 畢業學生的學位;2008之後LSE 自己頒發學位。(參考https://en.wikipedia.org/wiki/University_of_London) 賽夫的學位是2008年UoL 頒授的,UoL為此替LSE扛了責任。

LSE與蔡總統的論文和學位間的重重謎團

LSE和UoL在沃夫報告出爐後的九年之內,似乎又重蹈覆轍,再次面臨學術倫理問題。棘手的是蔡總統的論文門案例(1983)是賽夫案子的20年前,學校自我調查的難度更高,學校信譽再一次被嚴重挑戰。這一次橫跨36年的懸案,再一次將UoL捲入風暴,主要的問題還是發生在LSE:

A.為什麼蔡總統的私人論文拷貝在離開學校36年後,才于2019年6月送進LSE的婦女圖書館?這本私人論文拷貝與其他LSE同學的論文外觀和呈現格式均不一樣,而且是以「書籍」登錄在婦女圖書館。

B.為什麼存放蔡總統私人論文拷貝在婦女圖書館,而不在收納博士論文的Senate House Library和 IALS Library?

C.為什麼Senate House Library和IALS Library迄今仍然看不到蔡總統的論文拷貝?

D.為什麼 LSE 提不出誰是她的博士指導老師?拿不出口試考官的考評記錄?

關於上述問題,LSE始終不能給一個完整答案。LSE 的官網於2019年10月8日發文說明她曾寫論文“ 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于1984年獲得LSE的PhD 法學博士,學位由UoL頒授。但LSE的聲明與UoL圖書館的說明矛盾,圖書館說沒有收到論文,LSE官網聲明說有,真相到底如何?有關蔡總統取得學位的口試資料在UoL 的資料室,還是在LSE的資料室? 兩個單位必有一個要負責說明,如果將這記錄一次公開,必能杜悠悠之口,將所有疑問擺平,為什麼就是不能呢?

2019年11月8日LSE資料部門回信聲明1984年的學位是UoL頒發的,因此儲存口試考評報告(Examiner's Joint Report)資料的責任不在LSE。如果有,應當在頒發學位的UoL。LSE似乎又將責任推給了UoL。 不過LSE資料部門的回答,的確證明LSE的官網聲明稿嚴重誤導。如果沒有口試考評報告,怎麼能證明學位取得的手續是完整的呢?這不是自相矛盾?

LSE/ UoL當今面對的窘況:

1.賽夫的學位與蔡總統學位論文兩個案例問題發生的背景不同。賽夫的學位頒授後, 出現的是英國/利比亞關係的政治問題,在中東的問題上美英/利比亞的政策是對立的。利比亞獨裁政府倒台後,LSE切斷與利比亞的財務關係,LSE校長和校務委員會相關單位做了自清專案,成立學術倫理委員會,損傷的名譽似乎在2011年底止血。

2.蔡總統的學位和論文疑點,純粹是學術倫理問題。LSE 和 UoL 分別是審核論文和頒發學位單位,不應彼此互推責任。LSE 說學位不是我們頒發的, UoL說我們只負責頒發學位,中間缺少一塊通過博士論文口試的過程和記錄。那麼誰要負責提出說明呢?

3.據總統府的說法,蔡總統從1983年繳交論文和 1984年取得學位,到2019年補送私人論文書籍到婦女圖書館,前後橫跨36年。如有瑕疵,豈不是傷了數十年的UoL和LSE校譽?目前LSE既提不出1983/4年的博士口試考評記錄,又解釋不清楚為什麼事隔36年後,才于今年6月將一本書登錄到婦女圖書館當論文,2019年10月此一私人散頁紙本又由台灣國圖館轉錄成電子檔。這種種不符正常呈交論文規範的動作,讓人不得不啟疑竇。

4.這種種疑點已經推到了University of London 和 LSE的大門。蔡總統所屬的LSE法律系照理都存有檔案,或者是沒有經過口試的過程而沒有檔案。既然LSE資料檔案室(LSE Information and Records)說LSE法律系沒有這種資料,那麼這個法律博士學位是怎麼頒發的?LSE不能僅靠發表聲明,而對取得學位的口試過程做模糊交代。是否LSE無法提出證明,而將責任推給UoL?

5.UoL則保持緘默,目前尚未說明。UoL不是當時LSE學術的直接監督部門,又怎能提出博士論文主考官的考評記錄?這包括誰是兩位口試官(一位LSE本校教授,和一位外校教授)?論文是不是一次過關?需不需要修改?這不是UoL 可以憑空提出的,不是嗎?

UoL 和 LSE最終需要回答的問題

拿出1983年蔡總統博士論文口試考後的考官綜合記錄和報告,以證明頒發學位程序的完整性。拿得出就解決一切疑點,拿不出的話,也不能避重就輕,一直拖延下去,這不但讓校譽嚴重受損,更加重外界對蔡總統的名譽質疑,這正是LSE或 UoL進退兩難,最困窘之處。